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6 11:27:45 浏览:8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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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宜春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五年二月二日
宜春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和省出版集团公司(出版总社)政企政事分开的复函》(赣办字〔2004〕66号)和《关于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各市分局实行属地管理后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编办发〔2004〕72号)文件精神,宜春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为主管我市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的市人民政府正处级直属事业机构。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在著作权管理上,以市版权局名义对内对外单独行使职权。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制订本市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新闻出版和版权统计年报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新闻出版、版权业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对本市新闻出版、版权业实施宏观管理。
4、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据法律法规的设定,负责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审核报批工作。
5、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放、进出口单位的违法经营活动。
6、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制定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出版物市场管理部门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7、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指导、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机构的工作;受国家、省版权行政部门委托,承办著作权涉外管理的有关工作。
8、负责全市新闻出版、版权从业人员的新闻出版、版权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负责新闻出版、版权工作全市性表彰和评奖活动。
9、指导县(市、区)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新闻出版、版权有关行业协会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宜春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设2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管理科
(二)市场稽查科(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宜春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核定机关事业编制8名(其中“扫黄”“打非”专项编制3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级职数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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